日期:2023-01-13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职称指导
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等级和名称为: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职称(职务)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副高仅次于正高级,我国小学教师评副高必须取得一级教师任职资格后,年度考核合格以上,并没有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才可以参评。以下为小学教师副高职称评定条件,分别从学历条件、计算机能力、工作能力、业绩成果、专著论文、破格条件进行论述。
《小学语文》月刊是由国家教育部主管,人民教育出版社、课程教材研究所主办,是与语文课程改革、教材发展、教学实践同步,着重研究、探讨并解决教学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的专业性杂志,系全国小学语文教学研究会会刊。 主要栏目有:卷首语、名家讲坛、热点讨论、课改风景线、教学探索、精品课堂、教材研究、备课之备、读书吧、比较与借鉴、教师发展、观点集萃、动态信息等。 《小学语文》月刊的读者对象包括:小学语文教师、小学语文教研员,其他语文教育工作者、研究者。《小学语文》主管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主办单位:人民教育出版社课程教材研究所,国内统一刊号:11-5561/G4,国际标准刊号:1673-7687
学历资历条件
(一)获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
高中和职业高中教师获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初中、职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获大学专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城镇中小学教师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后,一般要有1年以上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
取得一级教师任职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教学研究机构人员组织开展的教学研究以及教育教学改革等成绩突出,成为当地骨干,在提高教师业务素质方面成绩显著(附相关证明材料),并主持完成1项市级以上教育教学科研课题(以鉴定证书为准);
2.小学、幼儿园教师,获市级以上专业奖励或荣誉称号,并获县级以上优质课(示范课或观摩课)1次以上。
县以下(不含县、区)农村乡(镇)小学、幼儿园教师,获得县级以上专业奖励或荣誉称号,并获县级以上优质课(示范课或观摩课)1次以上。
在村小学和教学点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的教师,取得一级教师任职资格后,获中心校(学区)奖励,并承担中心校(学区)示范课或观摩课1次以上。
论文、论著条件
取得一级教师任职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教师,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出版本专业著作1部以上,并提交本人教学案例1篇,或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并提交本人教学案例1篇,或提交县级以上优质课(示范课、观摩课)教案1篇以上(附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书面证明),并提交本人教学案例1篇。
在村小学和教学点工作的教师,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并提交本人教学案例1篇,或提交中心校(学区)优质课(示范课、观摩课)教案1篇以上(附相应书面证明),并提交本人教学案例1篇;
(二)教学研究机构人员,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3篇以上。
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指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认定的学术期刊,具有统一的ISSN刊号和CN刊号。论文发表的刊物不含内刊、增刊、特刊、专刊、论文集,综述、通讯报道等不作为评审论文对待。教师撰写的论文要有新意,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对教育教学工作有较强的指导意义。教研员撰写的论文要有创新,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对教育教学工作有积极的指导作用。著作指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出版的本专业学术专著。应具有特定的研究对象,概念准确,反映研究对象规律,并构成一定体系,属作者创造性思维的学术著作。凡文章汇编、资料手册、一般编译著作、作品集、习题集、普通工具书等不视为学术专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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