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12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档案管理
一、中外电子档案管理理念比较分析
(一)国外电子管理理念
目前,一些信息技术比较发达电子档案管理水平比较高的国家大多采用前端控制和全过程管理的理念指导电子档案的管理。电子档案前端控制,是基于电子文件生命周期理论(电子文件可以划分为设计、形成和维护三个阶段)提出的,指档案管理工作要再电子档案的形成之前就进行介入,贯穿于整个运行和归档管理过程中,建立起统一标准、相对独立的运行模式,从而保障电子档案真实性和完整性。前端控制理念更加注重文件从孕育到生成的整个动态过程,强调文件跨时空的保管和利用,同时强调电子文件管理过程中各环节责任上的连续,以及电子文件管理中各主体之间的相互协调配合。前端控制理念要求对电子档案的管理要从源头上进行把握,以相互之间关联的视角看待电子档案,在系统设计阶段就要把可能的管理功能纳入其中,以免造成后期的资源大量浪费。该过程对于电子档案管理意义重大,改变过去分环节阶段性管理为协同管理,而协同的关键在于预测后序可能出现的问题使之提前得到解决,尽可能把电子文件各阶段的管理要求放在系统设计阶段予以考虑,来实现功能合理的电子文件管理系统;全过程管理理念要求对电子档案从产生到永久保存或者销毁的整个生命周期的全过程都要进行管理,对各个阶段的管理活动进行控制、管理要素进行统筹安排、充分利用各种资源,追求信息资源的最佳效益。
(二)我国电子档案管理理念
我国电子档案管理实践中奉行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整合的管理理念,即针对纸质档案与电子档案各自不同的属性以及特点,将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进行一一对应集中统一管理。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有着各自的优缺点,电子档案具有接收方便、归档及时、信息存储的密度高、存储的方式多样、共享性强等优点,但同时也具有对计算机软硬件环境依赖性强、信息易丢失、易被无痕迹更改等缺点。纸质档案具有载体性能相对稳定、保存时间长、内容不易被修改等优势,但具有文件形成的周期长、检索不便、整理难度大、存储密度小、共享性较差等不足。对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进行整合的管理可以扬长避短,形成优势互补的良性发展关系。目前我国实行电子档案归档时将相同内容的纸质档案一并保存,这样既可以保存具有真实性可靠性的纸质档案,又可以充分发挥电子档案在检索、利用等方面的优势。
二、中外电子档案管理模式比较分析
(一)国外电子档案管理模式
国外电子档案的管理模式主要有机构自行分散管理模式和档案馆集中管理模式。采用机构自行分散管理模式有日本,而美国和澳大利亚则采用档案馆集中管理模式进行电子档案的管理。机构自行分散管理建立在文件连续体理念的基础上,是指电子档案存放在档案形成部门。部分机构设置档案室来负责接收、管理各部门档案,或者只负责管理机构历史档案等。这种管理模式有助于避免文件管理和档案管理相互分离,把文件管理与档案管理整合到一个连续的过程中;档案馆集中保管模式,即将应归档的电子档案及其载体集中保管到档案馆。根据文件的生命周期对文件进行管理,对于处于现行使用阶段的文件由文件形成机构进行保管。而对于失去现行使用价值的文件交由档案馆进行保管来避免文件生成机构因为其失去暂时的使用价值而对其疏于保管造成的资源破坏,也不利于档案的综合利用。美国于1998年开始启动美国电子文件档案馆项目(ERA),该项目是由美国国家档案与文件署专门针对联邦政府电子文件的持续采集和长久保存而开发。电子文件档案馆将作为集中永久保管文件的专门机构,在电子档案管理链上占据至关重要的位置,在协调全国电子档案管理系统方面发挥着枢纽的作用。2005年文件属与著名的军工企业洛克希德?马丁公司合作,于2011年完成了ERA基本的系统建设和数据准备,2011年9月与IBM建立合作,标志着ERA开发阶段的结束进入操作与运营阶段,文件属还制定了《ERA运营与维护工作草案》对开发商在该阶段的任务进行了部署,还要求大部分美国联邦机构工作人员使用该系统对文件和档案进行管理与移交,公众则可以OPA检索系统对收录的电子文件进行检索。
(二)我国电子档案管理模式
我国对于电子档案的管理模式还处于不断探索中,目前的情况是大多数企业采用机构自行分散管理模式,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大多采用档案馆集中管理模式。电子档案管理方式主要采用双套制,即将具有重要凭证作用和长远保存价值的档案采用电子和纸质两种载体同时存储和管理。国家档案局、中央档案馆的《电子文件归档及电子档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规定,具有保存价值的电子档案必须适时生成纸质档案等硬拷贝,进行归档时也必须将电子档案以相应的纸质档案等硬拷贝一并归档。
三、中外电子档案管理法律法规比较分析
(一)国外电子档案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美国等信息化程度较高的国家的电子档案管理水平处于领先地位,电子档案管理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也比较健全,因此,选其作为样本进行研究。美国法律法规对政府、组织和个人的电子档案信息都做了相关规定。美国电子档案相关法律中主要代表性法律有以下一些(见表1)。
(二)我国电子档案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经过党和政府以及档案工作者不断的努力已经逐步将电子档案管理纳入法制化进程。我国电子档案相关法律中主要代表性法律有以下一些(见表2)。而后还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电子签名法》、《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等。
四、结语
目前我国电子档案事业发展快速,但在其发展和建设中应及时增补有关电子文件归档管理实施办法、电子档案安全保护、电子档案利用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的配套的规章制度。目前集中―分散式电子档案管理模式适应我国的档案管理体制。但国外电子档案管理前端控制和全过程管理理念有助于保障电子档案信息的内容真实、信息安全以及利用的便利,电子档案管理机制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也比较完善,档案的开放和利用方式多样化等先进性都给我国档案管理提供了宝贵的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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