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政工师的条件有哪些?
日期:2023-01-12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职称指导
一、评聘范围
和对象
凡现在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三资”企业)、乡镇企业和具备条件
的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
中专职从事党的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符合规定条件的,经企业推荐可申报评审相应职务任职资格
。
具体评聘对象为:
l、企业党委
的负责人,组、宣、办、研究、统战等部门
和纪委中直接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专职人员;
2、专职党总支
、党支部书记;
3、在行政
系列宣传、宣教部门中直接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专职人员;
4、企业工会
的负责人,宣教、组织
、研究、女工部门中直接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专职人员;
5、企业共青团
组织负责人和宣传、组织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
6、兼有政工或技术工作的人员,应按有关规定在其主要工作岗位参加专业技术职务
的评聘。
二、任职条件
评聘企业思想政治工作
专业职务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是:忠于党、忠于社会主义事业;掌握一定的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以及相关的专业知识;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
的路线、方针
、政策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具有履行思想政治工作相应职责的实际工作能力;了解或熟悉本单位的生产和经营情况;思想作风端正,品德
优良,能够以身作则,密切联系群众
。
在评定中,要重视学历
、资历和论著,更要重视实际工作能力、水平
和实绩
,特别强调对参评人员的政治立场、思想品德
等方面
的严格要求,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作出正确评价。参加企业政工专业职务评审的人员,所在单位必须对其实际工作能力、水平和实绩作出书面鉴定。
(一)各档次专业职务资格
所要求的任职条件、起点学历和专业工作年限规定如下:
政工员
1、了解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理论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有做一般思想政治工作的能力,能胜任本岗位的工作;提交一篇思想政治工作的代表作。
3、高中(中专)毕业,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三年以上;大专毕业,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一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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