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13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职称指导
如烟往事俱忘却,心底无私天地宽。——陶铸。
201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26日表示,明年人社部将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分类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
这项改革的重点是将原来独立的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在职称等级上,设置从正高级职称到员级5个等级,依次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与职称的正高、副高、中级、助理、员级相对应,并完善与之相配套的评价标准和办法。
目前教师工资以职称取酬,由于学校中、高级职称有名额限制的,特别是高级。达到条件的教师远远多于限制的名额,造成资历、学历、能 力、工作量、成果差不多的教师之间(尤其农村义务教育的教师)收入差距过大:高级与初级相差接近一半。
以教师职称高低定工资,不仅不能真正的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大部分教师职称原因收入差距过大,严重影响工作效率,特别是没有晋上级职称希望的为防止分配不公已日益从经济问题造成民生问题演变为严重社会问题。
因此通过工资改革“限高、稳中、托低”,逐渐淡化职称工资, 或取消中、小学教师职称工资。建立效率与公平辩证统一的收入分配,使每一位教师都能得到相应的工资报酬,真正起到激励作用。 此项举措提高了中小学教师职业地位,鼓励更多高学历、高素质人才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为中小学职称制度改革拍手叫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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