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13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职称指导
日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了《关于开展2013年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对今年全区的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相关事宜进行了明确。
高级职称:7月1日—9月10日(其中,以下专业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卫生技术计划生育专业7月5日,水利水电专业8月20日,建筑工程8月21日,会计专业11月5日)。
中级、初级职称:7月1日-9月10日(其中,工程技术、中职教师、农业技术等专业7月1日—10月20日)。
申报人员是在全区各类企事业单位(不含参公管理单位)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申报条件的人员(不含离退休人员)。事业单位原则上应有空余岗位才能组织申报。
本文链接:http://www.qk112.com/qkbk/zcfb/190697.html上一篇:政工师评职称时对论文发表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