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13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政策解读
电子商务师是指利用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通过专业的网络商务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帮助商家与顾客或商家与商家之间从事各类商务活动或相关工作的人员。可以说是融 IT 与商务于一身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
电子商务师是从事电子商务的人员的一种职称,该职称的鉴定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负责组织管理。该职业资格鉴定分四个等级:电子商务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助理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电子商务师职称评定申报条件:
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电子商务员职业资格(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鉴定:
(1)在本职业见习工作一年以上,并达到本职业正规培训规定标准学时数;
(2)高中、中专毕业生均可报名。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助理电子商务师职业资格(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鉴定:
(1)取得本职业电子商务员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电子商务工作二年以上,经过助理电子商务师正规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者;
(2)取得大专以上(含大专)毕业证书者,工作一年以上;
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电子商务师职业资格(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鉴定:
取得助理级职业资格证书后,工作五年以上,经高级职业资格培训后,并取得结业证书者,提交论文一份,由专家评审。
电子商务师职称论文发表期刊——电子商务
《电子商务》杂志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管,中国电子学会和中国信息产业商会主办的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国家级期刊,国内统一刊号:CN11-4499/TN,国际标准刊号:ISSN1009-6108,邮发代号:2—266,全彩色印刷,本刊为月刊,学术界和科研机构唯一认可的专业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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