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5-05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政策解读
根据《合肥市职称评审管理办法》和《合肥市正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办法》相关规定,合肥市正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政策具体内容如下:
一、评审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3.具有正高级经济师职业资格证书;
4.在合肥市行政区域内工作满5年,其中在正高级经济师职业资格证书取得后的3年内在合肥市行政区域内工作满3年;
5.在职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二)学历条件
1.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2.具有经济学、管理学、法学、统计学、会计学、金融学等相关专业学位。
(三)业绩条件
1.在经济学、管理学、法学、统计学、会计学、金融学等相关领域从事科研、教学、实践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2.在企业、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等组织中,担任高级管理职务或从事高级经济师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3.在经济学、管理学、法学、统计学、会计学、金融学等相关领域发表过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或著作,取得显著成绩。
(四)综合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创新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3.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
二、评审程序
1.申报阶段: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向所在单位提出申报,经单位审核后报送市级评审机构;
2.初审阶段:市级评审机构对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进入复审阶段;
3.复审阶段:市级评审机构对初审合格者进行综合评价,评定职称等级;
4.公示阶段:评审结果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市级评审机构提出申诉;
5.审定阶段:市级评审机构对申诉情况进行审定,最终确定评审结果。
三、评审标准
1.学术成果:主要考察申报人员在经济学、管理学、法学、统计学等相关领域的学术成果,包括发表的学术论文、著作、科研项目等;
2.教学能力:主要考察申报人员在高等院校或科研机构从事教学工作的能力,包括教学质量、教学效果、教学方法等;
3.实践经验:主要考察申报人员在经济学、管理学、法学、统计学等相关领域的实践经验,包括参与过的实践项目、实践成果等;
4.学术影响:主要考察申报人员在经济学、管理学、法学、统计学等相关领域的学术影响力,包括学术地位、学术声誉等。
四、申报流程
1.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单位提出申报,填写个人申报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2.单位初审:单位应对申报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确认符合条件的人员,并出具初审意见。
3.推荐:单位应对初审合格的人员进行推荐,并出具推荐意见。
4.上报:单位应将推荐人员的申报材料和推荐意见上报所在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5.区县审核:所在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认符合条件的人员,并出具审核意见。
6.市级评审: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对审核合格的人员进行评审,确认是否符合职称评审条件,并出具评审意见。
7.审定: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对评审合格的人员进行审定,确定职称评审结果,并出具审定意见。
8.颁证: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对审定合格的人员进行职称证书的颁发。
五、职称评审材料
(一)基本材料
个人申报表: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工作经历、学历、职称、职业资格等信息。
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证明个人基本情况的材料。
工作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证明个人在该单位工作的时间、职务等情况。
个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照片应符合规定要求。
(二)业绩材料
个人业绩材料清单:列出个人在经济学、管理学、法学、统计学、会计学、金融学等相关领域从事科研、教学、实践工作,取得的显著成绩。
个人业绩材料:包括科研、教学、实践工作、高级管理职务或从事高级经济师工作、学术论文或著作等。
业绩材料的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发表论文的期刊、出版社出版的著作等。
(三)考核材料
个人考核材料清单:列出个人在工作单位的考核情况。
工作单位出具的个人考核材料:包括个人考核结果、考核意见等。
个人自评材料:对个人的工作情况、业绩等进行自我评价。
(四)其他材料
推荐信:至少两封推荐信,推荐人应为同行业、同领域的专家或知名人士。
个人在职期间的表彰、奖励等材料:包括获得的荣誉称号、表彰证书、奖金等。
六、业绩考核要求
1.科研工作
在经济学、管理学、法学、统计学、会计学、金融学等相关领域从事科研工作,取得显著成果;
在国家级、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中担任主要负责人或重要参与者,取得显著成果;
在国内外重要学术期刊上发表过高水平的学术论文,取得显著成果;
获得国家级、省级及以上科技奖励,取得显著成果。
2.教学工作
在经济学、管理学、法学、统计学、会计学、金融学等相关领域从事教学工作,取得显著成果;
在高等教育机构中担任本科生、研究生课程的主讲教师或重要参与者,取得显著成果;
获得国家级、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励,取得显著成果。
3.实践工作
在企业、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等组织中担任高级管理职务或从事高级经济师工作,取得显著成果;
在经济学、管理学、法学、统计学、会计学、金融学等相关领域从事实践工作,取得显著成果;
获得国家级、省级及以上实践成果奖励,取得显著成果。
七、学术成果要求
1.学术论文
发表的学术论文应为经济学、管理学、法学、统计学、会计学、金融学等相关领域的高水平论文;
发表的学术论文应为公开发表的正式论文,包括在国内外重要学术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在国际会议上发表的论文等;
发表的学术论文应为本人独立或主要完成的论文,且应有明确的作者署名。
2.学术著作
出版的学术著作应为经济学、管理学、法学、统计学、会计学、金融学等相关领域的高水平著作;
出版的学术著作应为公开出版的正式著作,包括由国内外重要出版社出版的专著、教材等;
出版的学术著作应为本人独立或主要完成的著作,且应有明确的作者署名。
3.学术成果的质量和数量
学术成果的质量应为高水平的学术成果,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影响力;
学术成果的数量应为一定数量,且应符合相关文件的要求。
八、相关期刊加分攻略
1.《经济研究》:是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主办的经济学学术期刊,是中国经济学界的顶级期刊之一。在合肥市职称评审中,发表在《经济研究》上的论文被认为是最高级别的学术成果,加分权重为最高级别。
2.《管理世界》:是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主办的管理学学术期刊,是中国管理学界的顶级期刊之一。在合肥市职称评审中,发表在《管理世界》上的论文被认为是最高级别的学术成果,加分权重为最高级别。
3.《财经研究》:是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研究所主办的经济学学术期刊,是中国经济学界的重要期刊之一。在合肥市职称评审中,发表在《财经研究》上的论文被认为是高级别的学术成果,加分权重为较高级别。
4.《金融研究》:是中国金融学会主办的金融学学术期刊,是中国金融学界的重要期刊之一。在合肥市职称评审中,发表在《金融研究》上的论文被认为是高级别的学术成果,加分权重为较高级别。
5.《统计研究》:是中国统计学会主办的统计学学术期刊,是中国统计学界的重要期刊之一。在合肥市职称评审中,发表在《统计研究》上的论文被认为是高级别的学术成果,加分权重为较高级别。
6.《会计研究》:是中国会计学会主办的会计学学术期刊,是中国会计学界的重要期刊之一。在合肥市职称评审中,发表在《会计研究》上的论文被认为是高级别的学术成果,加分权重为较高级别。
7.《中国工业经济》:是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主办的经济学学术期刊,是中国工业经济学界的重要期刊之一。在合肥市职称评审中,发表在《中国工业经济》上的论文被认为是高级别的学术成果,加分权重为较高级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