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13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政策解读
根据《北京市人事局关于工程技术等系列中、初级职称试行专业技术资格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发 [2005]26号),从2005年起,我市在工程技术、农业技术、艺术、新闻、图书资料(含群众文化)、档案、文物博物、体育教练员、工艺美术、广播电视播音等系列中、初级职称试行专业技术资格制度。经北京市人事局批准,北京建筑业人力资源协会承担了北京工程技术系列(建筑物维修)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这将进一步加强我市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提高职称评审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
一 深化职称改革试行社会化职称评审的意义
1、放宽了职称申报人员范围,使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水平和能力业绩得到公正评价和社会认可。
2、建立布局合理、服务优良、运转高效的社会化职称评审体系和服务体系。
与职称评审相关的政策咨询、问题解答、受理申请、组织评审、颁发证书等具体事宜由社会化职称评审服务机构承担。
3、创新评审委员会的组建方式。
打破评审委员会按行业、部门组建的模式,由政府人事部门或其委托的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等有关单位按照科学化、专业化、社会化的要求设置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应在跨部门、跨单位的同行专家中选聘并建立评审专家库,吸纳在京知名专家学者,组建一支专业性强、学术技术水平高、办事公道的评审专家队伍。评审委员会委员和专业评议组成员在评审专家库中随机产生。
4、提高职称评审的现代化管理水平。
制定简便易行、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的职称评审程序。研究设计职称评审软件,试行网上填写、报送材料,网上传阅申报材料,网上查询评审结果。
5、创新人才评价方法。
建立以考察创新能力和工作业绩为主的科学、客观、公正的人才评价标准。采用笔试、人机对话、答辩等多种手段及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评审工作,使评价方法更加科学,评价标准更加统一。
6、推行政务公开。
公开申报条件、申报程序,公示评审结果,加强对评审工作的监督制度建设,保证评审工作的客观公正性,接受社会监督,维护和提高北京市职称评审的诚信度。
二 2005年试行的专业技术资格制度有如下特点
1、申报人员范围。
凡在北京地区工作,与单位确立了人事、劳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不论户籍、档案、身份和单位性质、不受单位职务数额和结构比例限制,只要符合申报条件,均可自主参加社会化职称评审。
2、评审委员会的建立。
打破评审委员会按原行业、单位组建的模式,由政府人事部门委托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按照科学化、专业化、社会化的要求设置评审委员会,采用笔试、答辩等多种手段及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评审工作,使评价方法更加科学,评价标准更加统一。
3、职称评审程序。
试行网上报名,网上填写,报送材料,网上传阅申报材料,网上查询评审结果。保证评审工作的客观及公正性。
4、证书发放。
参加北京市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评审合格人员,可取得市人事局统一印制的《北京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与待遇不挂钩。
凡在北京地区工作,遵守国家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并符合相应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都可自主申报参加相应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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