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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传统道德视野下的人肉搜索

日期:2023-01-25 阅读量:0 所属栏目:伦理道德


论文关键词:人肉搜索传统道德法律秩序
  论文摘要:屡被诟病为“暴力行为”的人肉搜索,背后暗含了虚拟世界对道德的积极诉求,从某种意义上也可以概括成是传统道德在现实社会式微后在虚拟世界的再现。这种“再现”造成了极大的社会效应和争议,但却对启发民智和形成现代社会的道德秩序具有积极意义。
  人肉搜索作为当前的网络热点为人所关注,同时,也带来了争议并引发思考。深入人肉搜索创造的一个个案例之中展开分析,有助于我们摸索到这个新兴网络现象具有的特征。
  一、经典案例回顾
  有人说2001年陈自瑶事件是网络人肉搜索勃发之始,起因仅仅是某网友炫耀女友照,却被众多网友指其撒谎进而披露照片是微软台湾地区形象小姐陈自瑶。真实的意义第一次在网络上被赋予如此深刻的烙印并被急速放大。而当年流传颇广的网谚“网络上谁也不知道你是一条狗”开始失效。陈自瑶事件后,网民们通过强大的识别能力、联合优势以及信息共享,进一步揭露了风行网络的“校花排行榜”。接下来的几年中,人肉搜索接连“破获”轰动一时的虐猫案、铜须门、朱令铊中毒案、3377事件和徐老太事件,终于在“虎照门”中达到高潮。然而,更加从容和强大的人肉搜索并没有停息的意思,又转而关注香水门、谭静坠楼事件、司马撒谎门等案例。通过一系列的“经典案例”,人肉搜索声名大扬,誉满天下的同时也谤满天下,赞者称其为迅捷高效,体现出了网络民意的涌动;毁者则指责这是不尊重私隐的网络“暴民”行为。上文列举了十二件人肉搜索的“经典案例”,分析其触发点之后可以大致归为三类:
  第一类以陈自瑶事件、校花排行榜为代表,这一类事件没有复杂的事由,网友也只是对一些以讹传讹的说法和影响广泛的人物及事件进行求证,求证模式也很单调。在陈自瑶事件中,看不到后来诸事件里网友们的群情激奋,在戳破了“女友说”后,更多的是讪笑和打趣。只有在陈自瑶像从某人女友进而变化成“某大学校花”后,网友讥讽和恼怒的情绪才有所表现。显然这是对当时才刚勃发的人肉搜索成绩的直接否定、漠视以及对“虚假”公然地张扬流布的关注。
  第二类以铜须门、3377事件、司马撒谎门等为代表。这一类事件呈现的共同特征是扑朔迷离的事件过程和出乎意料的最终结果。前者点燃了好奇心,后者激发了愤怒感。好奇心来源于不透明的事件过程,而愤怒感来源于对“共同心理”“社会道德”的挑战。比如铜须门和3377事件里的第三者、虐猫案中对待动物的方式、香水门里的商业交易、朱令铊中毒案和谭静坠楼事件中近乎阴谋论的猜测以及司马撒谎门对特殊时期全民情感的公然侮辱。
  第三类的代表是虎照门。它有着更多的利益纠纷,更加扑朔迷离的事件过程和更广泛的影响,但鲜明的特点是网友形成的民意集团直接对立于公权力机关。当然随之而来的是,更加广泛盼讨论分析,更加具有爆炸性冲击力的效应和更令人瞠目结舌的阴谋论推测。这已逼近法律红线的事件,将人肉搜索所能发挥的影响带向高潮。我们知道,如此大规模的民意表现,如果放在现实中,是必须通过法律途径去申请集会和游行许可的,而网络上却不用。这一类事件的复杂性让它更像一个追寻各种价值如公平、正义和真相的集合体。
  二、何为人肉搜索
  现在才来谈定义似乎太晚,其实当对上文所述之一系列案例有初步认识以后,定义会更加准确。人肉搜索属于高智慧的搜索模式,它首先建立在理解之上,并可以通过蛛丝马迹进行推测和技术分析得到结论。其次,由于投身于人肉搜索的各个个人有着不同的经历、不同的专业知识和不同的视野领域,当一个搜索对象出现后,各种方向的探求就开始了,依托数以亿计散落于中国各个角落的网友,这种探求犹如一张无比巨大的网,一旦张开,谁都无法脱逃。这种通过人找人、人问人、人碰人、人挤人、人挨人的关系型网络社区活动寻找事件目标对象,景终基于对个体人的追查,还原出整件事情的真实状况。
  王永强、张曙光撰文《人肉搜索:一种搜索一个时代》引述google为人肉搜索定义时感慨说:“人肉搜索不仅可以在最短时间内揭露某某门背后的真实状况,为某三某七找到大众认可的道德定位,还可以在网络无法触及的地方,探寻并发现最美丽的丛林少女,感人的高山牧民,最神秘的荒漠洞窟,最浪漫的终极耀逅。”这段描述正好印证了本文归纳的三大分类,即未知、真实状况与道德是为人肉搜索孜孜不倦的追求目标和内在动力。
  三、网络世界的道德需求
  人类社会进入现代后,随着信息交流的迅捷化和交通的便捷化,人类的活动范围越来越广,渐渐突破了小规模聚居的模式。而新兴产业的发达,更是要求人在一种快车道上生活。人与人的接触随之剧增,在家族聚居、乡里近邻环境下产生的传统道德受到严峻的挑战。这种在很大程度上是制约小群体内生存的人的道德规则,一旦人际关系网的泛化和丧失亲缘性质后,便无法形成有效的制约来规限人们的生活。然而,“经深入的研究和分析我们却发现了事物的另外一面,即处于匿名与流动性的社会中,人们不会也无法再依赖原来那种熟人的或关系的规则,而会逐渐而且也只能转向依赖诸如公正、信用、公平、互利等一般性规则。也就是说匿名和流动性一定程度上促成了道德需求的产生,并会在与其他因素一起作用下最终促成道德的形成。”网络环境下也不会超出此一范,当人们必须将每天的时问分配入网络而网络已经开始全面进入你的生活以后,网络空间里同样会存在道德的需求。德国学者米歇尔·鲍曼认为,流动性和匿名性可以是“美德的长生不老丹。”
  且当每个人以网民的身份出现在网络上时,交往必然是以平等身份为其前提的。“身份的平等在使人们觉得自己独立的同时,也使他们感到自己的软弱。……身份越是平等,人们也就越是明白这种相互支援的义务。”④
  在网络技术愈发完备的大背景下,道德需求的存在和平等身份的具备,促使了人肉搜索的结成,“使兄弟们相互接近的并不是利害关系,而是对往日的共同回忆,以及思想和爱好的自由共鸣。”@进一步揭示了人肉搜索虽并无组织体制可却牢牢据守维护道德的据点,以维系在此平等社区下实现“对往日的共同回忆,以及思想和爱好的自由共鸣。”关于此点,冯克利谈及群体时说,“当群体是受某种高远的理念的激励而行动时,它便会表现出极高的‘道德’。……群体在这些信仰的激励下,很容易表现出极崇高的献身精神和不计名利的举动,并且它所能达到的崇高程硬,是孤立的个人绝对望尘莫及的。”
  比起现实,网络同时连接起的范嗣更广,参与人数更多在人肉搜索这样的群体运动之中,其表现出的道德特征会更加明显。分辨同时参与一个网络群体运动人群的地域来源就会发现这种明显的道德特征与地域有着紧密的关联。人们会把他们的行为标准攀附于本地既往存在的道德体系之上寻求支持。
  曼纽尔·卡斯特在《信息时代i部曲》中反复阐述了网络社会建立的可能性,展开了对统一欧洲的蓝图描画,并强调其基础迥异于“民族”的国家、社会以及制度。可事实上当卡斯特论述网络的社会与民族的社会成为对立时,我们就不得不思考一个问题,即网络连接成的社会与民族社会在何种状况下形成矛盾而对立。从理论上来说,网络可触及的范围是无限大的,而“民族”的范围却有一定局限。因此统一欧洲的蓝图必须寄托于建立更广大的社会空间上,卡斯特认为其基础的结核在于“文化”。“民族的认同不受到威胁,或是其认同朝向不同的方向而壮大其自身。但是如果一个民族觉得惟有通过国家主权的封闭和独立才能够继续维持生存并且不相信国家可以通过文化再生产来进行整合,那么民族将成为未来整合的最大阻碍。”根据这个推论,可以轻易发现,数倍于欧洲土地的中国不存在类似欧洲的困扰,在这片广袤的土地上,文化背景是统一的。于是,建立于中国网络上的“社会”,人肉搜索中表现出来道德性行为,就不那么单纯的为“一般行为规则”而会带有中国道德的影子了。譬如“互利”交往原则,放到中国文化背景下,首先便被强调出儒家“恕”道,即所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进而又会放大至“忠”道,“己欲立而立人,已欲达而达人。”
  由此观之,有意无意之问,可以看出人肉搜索表现出强烈道德性特征的根由:它们是试图在更广大的视角上建立道德。这种疾风骤雨式的道德运动给现实带来了冲击,于是被批判为“暴力”。可却恰巧能让我们由此看出,传统道德受到严峻挑战的现实社会对网络运动展现出的高道德标准的困惑和担忧。
  四、人肉搜索走向分析
  上文从网络整体的角度论述了传统道德再现的客观趋向,人肉搜索作为网络空间中的典型现象亦不脱此。分析传统道德之于人肉搜索启动的作用和人肉搜索最终的归宿,将让我们对人肉搜索的理解更加深入。
  1、基于传统道德的启动
  第三者、虐待动物、欺骗……这些在现代社会中并不鲜见的事物何以到了网络上就被放大,成为事件?传统道德受到挑战是显而易见的,然而式微的根源在于利益均衡被打破,原有的稳定社会体系下的利益分配~朝破裂,那么置于这个社会体系上的道德就成为了无本之木,无源之水。更有意思的是,尽管网络中一定的道德需求“会在与其他因素一起作用下最终促成道德的形成。”但显然这种最终可促成的“道德”秩序仍尚未促成,它将是一个漫长的逐步进化与发展的过程。
  因为传统道德的责任心在现实中式微的缘故,我们对身旁的并不鲜见的有损道德、却与己无关的事情,大抵持看客心态。但如果在一个自由匿名的空问里,我们则可不花费成本地抒发展现自己的道德感。那么如何避免不沦人极端道德批判、不沦人自居道德高点而挥舞道德大棒攻击他人的虚伪和残忍,并获得了绝大多数人的同意及联合?或许只能是在经过不断的个体让步和妥协之后,群体达成一致。如果说公平、正义、仁爱、自由等价值观是“恒定而不变,万古而长青”的有着人内心中真正确定性的“一般规则”的话,那么实施标准则是群体的共同选择。在中国,它就是传统道德的具体表现。所以说,人肉搜索是传统道德在现实社会式微后于虚拟世界的再现。
  至此,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传统道德是网络个体结成人肉搜索同盟的基本背景,且也反映出众多单个的普通网民试图在网络这个无限大的视野领域内构建更广阔的道德体系的欲望。不过,在这个虚拟世界中,人肉搜索代表的理念却发生了裂变,它启动的条件恰恰是社会个体身边已经漏空而却尝试在一个虚拟的平台上重新建立传统道德秩序这意味着传统道德的虚无化加剧,或许还包含了对现代社会的新道德迟迟无法建立的失落。而作此理解的话,也说明了网络只是现实避风港的属性。尽管虚拟社区里风起云涌,尽管人肉搜索者们义愤填膺而各出己力,但依旧逃不脱躲避现实的基本定义:网络世界无法独立于现实,就只能沦落为现实的附属。它发出的声音较之报章电视尽可以大许多,可对于现实世界而言,却终究只是隔靴搔痒,很难发挥直接正面的影响。这也逼迫着网络世界发出更为尖锐且更无须考虑利益均衡的声音,而网络的匿名特性恰恰提供了这样的条件。而要做到批判的最有力,要么是批判者所持的道德标准最高,要么是被批判者的行为道德标准最低。后者不取决于网络,前者才能使网络使用者们拥有主动权。这就可以解释为什么在网络群体运动中,既能看见绝大多数网民站在同一个立场之上,又能看见这个阵营里的人极端的言行却没有导致群体的癫狂和失控。因为群体联合基于的是大家妥协后的基本传统道德理念,而个人直面的现实是网络评论不如传统媒体那么有效和具有范式。于是,群体中可以出现个人极端的言论,而个人极端的言论却无法左右群体的走向,自然也不能代表群体走向失控和暴力。
  上述所及,可以窥见人肉搜索聚集和启动的一面,然而若对人肉搜索这一“群体行动”有完整的描述,则需对其另一方面加以探讨,即人肉搜索的最终走向。
  2、基于法律的最终归宿
  网络作为新兴事物,它在尚未独立于现实之前,倚重于传统道德。如果暂不考察其是否有可能独立于现实,而直接着眼于它独立于现实之后的状态,它必然要抛弃传统道德,而去占据新道德的制高点。人肉搜索的癫狂之后,是灭亡么?
  铜须门事件提供了本节需要论述的全部要点:网络独立于现实的可能性,网络道德对于现实的影响和网络的虚无本质。一名男子发帖称,热衷网游的妻子与游戏中的另~名玩家有性关系,并愤怒地把妻子和那名男性玩家的聊天记录公之于众。人肉搜索启动,在极短的时问里找到了那名男性玩家,公布了这位男性的姓名、学校甚至考试成绩,迫使其作出回应。当人肉搜索者互相庆贺之时,那名控诉妻子外遇的男子突然再次发帖,称所有一切都只是他个人的恶作剧。巨大的尴尬在人们沉醉网络强大力量的时候,提醒了网民网络世界的虚幻特质。这个尴尬似乎也在某种程度上成为运用道德评判的尴尬,加深了旁观者对道德工具的厌恶。若如上文所言,网民群体的凝结是因由传统道德的基本规则的话,那么旁观者很自然地会将这种厌恶归结为传统道德。

  基于道德的批判因为缺乏约束机制和规范程序,于是就有失控的可能而为人所担忧。可事实是,道德评价因为缺少强制性根本无需拥有程序规范,它既不具备审判功能也不能执行审判结果。而法律则不然,法律审判有着强大的国家暴力机关为依托,因此不得不以程序框架来约束。只有存在国家强制力的保障,审判才真正成为可能。失控的法律是一头真正的恶狼,而道德只不过是披着狼皮的羊。指责者指责的是他们所担忧的,而他们担忧的却是道德评价根本无须具备的,归根到底不过即一套程序。这种担忧,杞人忧天。
  李伦在《鼠标下的德行》一文中认为网络社会“主要还是一个朴素的自律型社会。”“任何一个社会都有一个从朴素的自律型社会走向他律型社会的过程。虽然目前网络尚处于朴素的自律型社会时期,但为了加快网络秩序化的进程加强他律机制建设的努力一直没有间断过。”如果网络社会引入了法律和制度规范,而成为成熟的他律型社会,那么其独立于现实的可能性也就大大增加了。
  人肉搜索在这一事件中迅速归于无声,似乎也在提示说,道德评判之后必须要有可解决之道,而这却不是道德的任务。
  仔细审视那一系列的人肉搜索案例,我们可以看出些许端倪,从虎照门到撒谎门,只有法律能让人肉搜索停止运行,能让网络效应停止发酵。法律裁决的不可轻易变更性和超道德性,恰可作为一个调停,或者一个决断。平息狂热的网络风潮,诉诸法律无疑成为一剂灵丹妙药。然而选择法律的理由还远不止于此。或者根本不用选,法律就是必然的归宿。
  首先,无组织的网络群体活动,一旦回归现实,就从整体还原回为个体。整体的消解意味着来势汹汹的道德评判随之消解。其次,道德无需具备强制力,故而也无需规定程序规范,自然也无法达到真正的制裁。最后,网络仍然只是现实的附庸延伸,网络上的裁决既无强制力又无执行力。于是作为散落的无利益的集合,网民既无力越过网络进入现实展开“审判”,又不愿意看到一桩桩事件不了了之。法院作为第三方机构,法律作为社会共识的公平正义的标志,网民便更乐意地将烫手的山芋丢出去,然后当看客,静待下一桩事件的发生。
  不过,尽管有着诸多理由,却也依然可以发现网民们越来越成熟的心态,越来越多元的声音。选择法律既是被动使然也是主动出击。这时候,我们发现,被许多人忧心忡忡的“网络暴力”无意之中走上了一条理智的结束之道,而那些无法为法律所制约的其他事件,在一番喧腾的热闹过后,渐渐平淡,乃至终于遁形无迹。
  当然,法律渠道也成为了被搜索对象的选择,因为面对群体匿名行动,被搜索对象“暗箭难防”,挽回利益只能选择法律。3377案即属此一类型。
  2007年12月29日,一名叫姜岩的女子跳楼自尽。姜岩之姐将姜岩生前写下的日记以及自杀内幕在天涯论坛披露,把姜岩自杀归咎于第_=者的介入,引发网友义愤,启动人肉搜索,曝光了姜岩丈夫王菲及第j者东方的照片以及个人资料,王菲所在的广告公司对姜岩表示悼念,并决定辞退王菲和东方二人。后王菲将参与人肉搜索的两家网站告上法庭。2008年7月18日,北京朝阳区法院召开高级法官联席会议,对该案进行了研讨,“一是公布普通公民的个人信息与隐私权侵犯之间的关系;二是网站对网友的不当留言有无监管义务及承担责任的程度;三是道德批判与隐私保护的限度。”l2月18日,法院对“人肉搜索第一案”做出宣判,两家网站被判侵权,王菲获赔精神抚慰金8000元。对此有评论道,低微的赔偿“实际相当于鼓励网站继续煽动网民,发动埘个人的人身和名誉伤害。”但同时也给人肉搜索敲响了警钟。法律的介入会让人肉搜索何去何从,值得人们期待,然而人肉搜索屡屡冲撞红线最终惹来了法律卸可以说是必然的结果。2009年1月1日天涯等网站贴出了署名为人肉搜索非联盟性组织的“人肉搜索公约”,可视为是网民道德自律的表现。
  五、结语
  基于传统道德启动的这一类人肉搜索,最终以走向法律秩序为结束,这是眭j不可控走向可控、南外张走向内敛、出发散走向约束的必然趋势。在此期问中,有人指责披露个人私隐触犯了法律,有人指责鼓动群情激奋触犯了法律,也有人称道德大棒的挥舞违背现代社会的伦理。然而,人肉搜索一次次高效地完成任务后,已让人不自禁地迷恋。它代表了无所不能,又符合人们心底被压抑的潜道德观。
  虎照门事件中的民意涌动和政府机构的术然形成鲜明对比,各种利益的角力,层出不穷的峰回路转,戏剧性的各方表演,全民参与的热情等等,都极具典型性,而最终的法槌定音让人深思。存传统道德和法律秩序双向的拉扯之问反复挣扎,让人肉搜索陷入尴尬之境,却又象征性地标识了传统向现代的转型。作为人肉搜索巅峰之作的虎照门,现在回头去看,称其为一场公民运动也不为过。道德附着于最新颖的媒介j二得以重构,这是网络社会逐渐成熟的内在需求。而传统道德是当前网络道德最主流的表现形式。这一次的社会重建虽然基础是虚拟的世界,却有着现实世界中稀缺的公共空问元素,伴随着传统道德的介入,中国特色的现代公民社会很有可能就此孕育。人肉搜索是其中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自然也就能在这轮重构中发挥影响,探讨它,可以管中窥豹。
  从这个角度眺望,无论是虎照门公权力机关的轻蔑还是虐猫案中对当事人的愤怒或者是其他案件中任何情绪性的表达,都是情有可原的。真正应该思考的是虚幻的网络如何担负起了揭示真实状况的责任,自发的聚集又怎么发出了对抗公权力的呐喊。而不是对由普通公民组成的网民群体扣之以“网络暴民”的蔑称,尽显一副气急败坏之面目。而正活跃于网络之上的人肉搜索,恰似一个缩影,连通了传统道德与现代法治,让新的期望从中而生。
  [注释]
  ①王永强,张曙光:《人肉搜索:一种搜索一个时代》,http://tech.sina.coin.cn/i/2008—05-03/01442172725.shtm1.
  ②马云驰:《匿名、流动性与道德需求》,《伦理学研究》,2007年第3期。
  ③[德]米歇尔·鲍曼:《道德的市场》,肖君,黄承业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360页。
  ④⑤[法]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董果良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713—714页,第737页。
  ⑥冯克利:《民主直通独裁的心理机制》,选自[法]古斯塔夫·勒庞(gustavelebon):《乌合之众》,冯克利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0年版。
  ⑦[美]曼纽尔·卡斯特:《千年终结》,夏铸九,黄慧琦等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版,第392~397页。(李伦:《鼠标下的德性》,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160页。
  ⑨何春中:(50余高级法官研讨:“人肉搜索第一案”怎么判》,http://news.xinhuanet.corn/legal/2008—07/19/content8571578.htm.
  ye.sk.ycanaves:《网民打输中国“人肉搜索”第一案》,http://chinese.w.comjgb/20081222/chj152908.asp?sollree:upfeature. 本文链接:http://www.qk112.com/lwfw/sklw/lunlidaode/2646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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