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12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社会论文
一、拐卖儿童是残害儿童的极大犯罪
美国著名政治家富兰克林曾经说过:“看一个国家的真实水平,看他们怎么对待孩子。”拐卖儿童、拐骗儿童、残害或胁迫儿童乞讨是及其恶劣的刑事犯罪,不但给孩子身心带来了无法弥补的伤害,而且对于丢失孩子的家庭来说也是深重的灾难,也与我们社会的和谐背道而驰。
影片中的的小主人公田鹏就是在被“拐卖”的三年中,受到了相应的伤害,没有了小时候的活泼开朗,变得心事重重。然而从另一方面来看田鹏跟别的被拐儿童相比或许也是幸运的,李红琴对田鹏是付出真心的爱的,不管这份爱是以一种怎样的形式存在。
不法分子对受害儿童迫害会影响儿童的一生。被迫害、操纵、控制的儿童,年龄幼小,无能力自救,不但在身体上受到严重的伤害,对其心理健康也产生了极大损害,甚至严重者会造成心理扭曲。他们在缺少良好教育和社会关爱的环境中,会逐渐形成并强化为反社会性格,诱发他们实施其他违法犯罪活动,成为危害社会的一大隐患。
二、浅析拐卖儿童的社会原因
城市化迅速的加快导致进程务工的农民工急剧增加,这些农民工一般聚集在城市的边缘地带,形成都市“城中村”,那里已经成为拐卖儿童案件的高发地带。首先,“城中村”人口流动大,居住环境复杂,治安混乱。其次,由于大部分“城中村”公共设施不健全,居民收入普遍低,对于子女教育问题也很难得到妥善解决,因此,大部分儿童得不到有效监护。最后,一些家长防范意识差,任由孩子自由玩耍,同时对孩子缺乏安全教育,孩子自我保护能力差,使得人贩子很容易诱骗得手。
再者,“打拐”不能局限于“卖”或“买”的任何一方,必须对两方同时打,才能打出威力、打出成效、打出儿童的安全感、打出群众的满意度、打出社会的和谐。
当然,除对“卖”和“买”一起打外,“打拐”还应该涉及到拐卖的各个环节,比如,拐骗、中转等行为,只要是以出卖为目的的行为,都应该构成犯罪,都要受到法律的严厉惩处。
剧中的田鹏之所以能有机会被人贩子拐骗,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来自于田文军和鲁晓娟夫妇。田鹏生长在一个离异的家庭,父母虽然都是以“爱”的名义在爱他,但无形中父母的离异就是对孩子造成巨大的伤害。加之田文军住的那条街道也是人群相对复杂的地方,虽然田鹏并不是在这条街上走丢的,但由于长时间造成的防范意识差导致田鹏在车后面叫妈妈时,鲁晓娟没有停下车,她以为田鹏可以自己回家,才使不法分子有机可乘。从这一侧面,也说明了培育健康的家庭与社会环境的重要性。
三、预防拐卖儿童的对策
1.加大对法律宣传力度,遏制买方市场形成。
买方市场的存在是拐卖儿童案件高发的根源,只有遏制买方市场的形成才能真正控制拐卖儿童的犯罪。
2.建立基层领导责任机制,并激励民间人士参与打拐。
基层组织是打拐的第一线,如果基层组织对买卖儿童案件采取纵容、包庇态度,则打拐很难落实到实处。
3.运用科技手段打击拐卖儿童犯罪。
现代社会网络信息技术日益发达,覆盖日益扩大,因此应运用科技手段推进打击拐卖儿童犯罪的进程。
4.加强受害者的预防教育工作。
在拐卖儿童犯罪案中,犯罪分子之所以屡屡作案得手,除了其他因素外,受害者思想单纯,以及儿童监护者大意的弱点给犯罪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
5.积极开展教育工作,改造落后思想。
被拐儿童的收养区多为落后地区或者经济欠发达地区,这些地区教育水平偏低,思想落后,法律意识淡薄。
6.加大打击拐卖儿童犯罪力度,完善立法。
要始终坚持“严打”方针,凡是拐卖儿童的,不论是哪个环节,只要是以出卖为目的的,不论拐卖人数多少,是否获利,均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总之,只要通过全社会共同努力,以及公安机关以及相关部门尽职尽责、群策群力,打防并举,才能使人贩子无立足之地,才能彻底消除拐卖儿童这一社会丑恶现象。我相信,当初陈导以此题材来拍摄《亲爱的》这部影片的初衷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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