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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心理学改革思考与实践论文(共3篇)

日期:2022-12-01 阅读量:0 所属栏目:心理学


 

 第1篇:犯罪心理学教学之改革与创新


  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犯罪心理学课程被各大高校广泛开设,一些学校还将其作为刑法学或应用心理学的一个研究方向招收博士(硕士)研究生。除了将犯罪心理学作为必修课的专业和高校之外,由于受一些影视剧或社会宣传的影响,其他专业和其他高校的学生往往对犯罪心理学课程也抱有很大的兴趣,因而选修这门课程的学生数量较大。为了确保学生在犯罪心理学的学习过程中学有所获,我们有必要准确分析犯罪心理学教学中存在的现实问题,并实施有针对性的教学改革和创新。


  一、犯罪心理学教学的现实问题


  (一)课程地位不明


  作为一门独立的课程,犯罪心理学并不是在所有的高校均有开设,大多只是在一些公安、政法院校开设。在实践中,犯罪心理学通常作为法学、侦查学、心理学等专业学生的选修课程,即使是在专业性的公安、警察院校,该课程也大多被设置为选修课程。在具体的学科归属上,有的学校将其归于刑法学之下,有的学校将其归于心理学之下,还有的将其归于犯罪学或者社会学之下。由此导致的问题就是:犯罪心理学究竟是应当作为选修课程还是作为必修课程开设?是应当作为所有高校的课程还是作为部分高校的课程开设?学生往往只是将其作为获得学分的手段,因而犯罪心理学的课程地位不明,在具体定位上也显得不够明晰。


  (二)授课学时偏少


  据笔者统计,在犯罪心理学作为选修课程的高校中,其授课学时大多为30至40学时之间。例如,西南政法大学为30学时,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为36学时,西南大学为36学时,山东警察学院为34学时。但是,犯罪心理学所涉及的内容十分广泛,包括犯罪心理学绪论、犯罪心理形成论、犯罪心理类型论、犯罪心理防治论等几大方面,如此庞杂的内容,要在较短的学时之内实现有效教学是比较困难的。


  (三)综合知识欠缺


  “犯罪心理学是一门交叉学科,与很多学科都具有十分紧密的联系。”[1]尤其是与刑法学、犯罪学、心理学、社会学等学科的关联十分密切。但现在存在的突出问题是,无论是教材的编写人员还是课程的讲授人员,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综合知识欠缺的问题。例如,就教材编写人员而言,现有大多数犯罪心理学教材都是由某一个学科的专业人员所编撰,很少有多学科专业人员共同编写的犯罪心理学教材,由此导致教材内容对部分学科知识的运用不够。例如,由心理学专业人员编撰的教材,往往对其中的刑法学、犯罪学等知识的掌握和运用不够;而由刑法学专业人员编撰的教材,则存在对心理学知识掌握不够的问题。在犯罪心理学的教学过程中,同样存在类似的问题。由于教师往往都只熟悉某一学科的知识,很少能够掌握多学科知识,由此导致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对自己不熟悉的知识领域很难深入展开。


  (四)教学方法单一


  科学、合理的教学方法是提高教学效果的重要保障。对此,1964年3月10日,毛泽东在《群众反映》上批示:“现在学校课程太多,对学生压力太大,讲授又不甚得法。考试方法以学生为敌人,举行突然袭击。这三项都是不利于培养青年们在德、智、体诸方面生动活泼地主动地得到发展的。”[2]受制于课时少等方面的因素,犯罪心理学的教学方法主要还是停留在教师讲授这一传统的模式上,教学方法显得比较单一,学生参与度不高,其趣味性得不到充分展示。


  (五)实践关注不够


  犯罪心理学关注犯罪心理的形成发展与预防矫治,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但现有的犯罪心理学教学往往偏重于对基本理论的介绍,而缺乏对实践的关注,正如有学者所说:“现有的犯罪心理学的内容,完全偏重于理论说教,而对实践应用性内容的研究不够。”[3]其主要表现形式就是在教材内容中,理论部分的内容占据半壁江山,鲜见结合具体案件予以专门分析的论述;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往往把重点放在对基本理论的介绍和阐述上,考试时也主要是对相关理论、概念、特点等方面的考查,即使在教学过程中引入相关的案例,也往往因为缺乏扎实的实证调查研究而留于肤浅。对实践问题的关注不够,其直接后果就是学生仅仅将该课程作为获得学分的手段,而未能认识到该课程在实践运用中的巨大价值。


  二、犯罪心理学教学的首要任务


  (一)促进学生的心理健康


  近年来发生的一些重大案件,如马加爵案、法大弑师案、药家鑫案等,之所以引起全社会的关注,除了案件本身造成的重大影响之外,还有一个至关重要的原因,那就是犯罪人身份的特殊性,他们都具有大学生的身份。大学生的身份原本是与智慧、人才等联系在一起的,但这些案件中的大学生却实施了严重的犯罪行为,不由得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和反思。究其原因,很重要的一点就在于他们缺乏健全的人格和健康的心理。事实上,大学生由于正处于人生成长过程中的关键环节,表现为身体上的成熟与心理上的稚嫩这一矛盾。受各方面因素的影响,大学生的心理问题较为严重,以至于有学者说:“当代大学生是心理障碍和心理疾病的高危人群。”[4]如果大学生的心理问题得不到及时的解决,其结果就可能演化为严重的犯罪行为。因此,在犯罪心理学教学中要树立这样一种理念,即相较于对具体知识的掌握,让学生形成健康的心理更为重要。犯罪心理学教学的首要任务就在于,让学生形成健康的心理和健全的人格。


  (二)防止学生的犯罪被害


  犯罪行为的实施会给被害人带来极大的伤害。通过犯罪心理学的教学,要让学生知道促使犯罪心理形成的内外因素以及犯罪心理形成与发展的过程,进而在学习生活中学会与他人友好相处,消除犯罪心理形成的外部因素,避免自己成为犯罪的侵害对象。同时,由于每一个人都是潜在的犯罪被害人,因而通过对犯罪心理学的学习,也要让学生在面对突如其来的犯罪行为时能够理性、冷静、机智地应对,积极促使犯罪人心理的良性转化,避免因犯罪心理恶性转化造成的更大损害。


  (三)防止学生的不良行为


  通过犯罪心理学的学习,要让学生形成健全的人格和健康的心理,在面对困难、挫折以及与他人产生冲突时,能够积极应对,而不是转化为违法犯罪等不良行为,这在当前社会转型的大背景下更具现实意义。当前,由于就业压力等方面的原因,大学生在成长过程中要面临着诸多的压力,有的大学生由于不能理性面对困难和挫折,轻率地实施犯罪行为,给自己、家人、他人和社会造成极其严重的损害。为此,我们要通过犯罪心理学的教学,让学生理性面对困难和挫折,用合法、合理的行为去满足自己的需要,避免实施违法行为乃至走上犯罪道路。


  (四)服务犯罪防控的需要


  犯罪心理学直接关注犯罪心理的形成发展规律,对于预防犯罪行为的发生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学习犯罪心理学的学生,尤其是政法、公安类专业院校的学生,走上工作岗位后大多要参与到犯罪防控工作中去,而法学是一门应用型学科,“法学教育的主要任务是培养应用类法律人才。”[5]因此,犯罪心理学教学要面向实践,服务于犯罪防控的现实需要,要通过犯罪心理学的教学,使学生掌握犯罪心理学的基本知识,为将来从事司法实务工作特别是从事犯罪防控工作提供理论指导。


  三、犯罪心理学教学的改革建议


  “作为一名大学教师,不仅要知道教什么,还要知道怎样教。”[6]为了更好地发挥犯罪心理学的理论与实践价值,提升教学效果,我们应当结合犯罪心理学的教学目标和任务,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新方法。为此,笔者拟就犯罪心理学教学提出如下具体的改革建议。


  (一)重视案例教学


  案例教学法被广泛地运用于法学、医学、管理学等专业的教学活动中,它能够促进学生掌握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法学教学活动中,案例教学法不仅为教师所青睐,也为学生所广泛认同。作为直接关注犯罪行为和犯罪心理的犯罪心理学,在教学活动中采用案例教学法原本是自不待言的问题。但事实上,无论是教材还是授课内容,现有的犯罪心理学教学在案例运用这一问题上都还存在诸多不足,其原因固然有授课教师自身的原因,比如大多数授课教师均缺乏实践经验,对真实的犯罪案例了解不够。但更重要的原因在于,实证研究的匮乏使得教师对真实案例的掌握面临诸多现实困难,特别是一些具有犯罪心理分析价值的重大典型案例,往往由于案件管理、保密等方面的原因而无法为教学研究人员所接触。由此导致的问题就是教师虽然能够在教学活动中意识到案例的重要性,但受制于客观因素而只能粗枝大叶地选择一些案例,对案例细节的把握不够,对案情的深度挖掘不够,因而导致相关的分析停留于宏观和抽象层面,缺乏深入细致的阐释。为此,在犯罪心理学的教学活动中,要重视对案例的运用,尤其要积极倡导实证研究,从而掌握案例的全貌和细节,使案例分析更具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重视影视素材的运用


  “法学教育内容的多元性决定了法学教育方法的多元性。”[7]除了常用的案例教学方法之外,在犯罪心理学的教学活动过程中,还应当重视影视素材的运用。其原因在于,相较于直接的语言表达,影视素材给学生的印象更深,更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一些著名的影视如《沉默的证人》、《沉默的羔羊》、《罪恶迷途》等虽然具有艺术夸张的成分,但是其所揭示和反映的问题完全可以作为犯罪心理学教学的素材。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可以先安排学生在课余时间观看相关影视剧,之后在课堂上就其中的犯罪心理学问题进行讨论;也可以在课堂教学的进行过程中,穿插部分经典的影视片段,强化学生对相关问题的认识和理解。当然,影视素材的运用只能是作为教学的辅助手段,教师不能以影视素材的播放代替讲解,更不能将之作为科学知识与犯罪心理学和影视刻画的犯罪心理学等同视之。


  (三)重视学生的参与


  在教育活动中,教师和学生是两个最关键的要素,是教育活动的参与主体。“在高等教育实践中,培养与激发大学生学习动机要解决的根本问题是要调动大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使之真正实现自主学习。”[8]在犯罪心理学教学过程中,也要特别重视学生的参与,让学生成为教学活动的主体,其实质在于激发学生认知的内驱力,激发学生的求知欲和好奇心。为此,犯罪心理学教学就不能只是教师一人唱独角戏,而应该通过案例讨论、心理剧等形式,让学生参与对相关问题的思考和讨论。特别是对于一些新近发生的社会热点案件,学生往往抱有极大的兴趣,教师要善于发现和挖掘其中的犯罪心理学知识,引导学生思考和讨论,如此才能保证学生对教学活动充满兴趣并随着教师的引导而积极参与到教学活动中去。


  (四)重视多学科知识的运用


  犯罪心理学是典型的交叉学科,其所涉及的学科庞杂、内容繁多,其中,“心理学,尤其是现代心理学,研究内容非常广泛,涉及了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9]而法学也涵盖了刑法、侦查学等具体学科的知识。例如,对同一个案例,如果仅仅从刑法学、犯罪学等角度去认识,就会显得比较单薄甚至枯燥,但如果能够借鉴教育学、社会学等其他学科的知识,则会使教学效果得到明显提升。因此,要提升犯罪心理学的教学效果,就必须要重视多学科知识的运用。这就要求教师要提升和完善自身的知识结构,除了对心理学和刑法学知识要有较为精准的掌握之外,还应当广泛了解侦查学、痕迹学、社会学、教育学等方面的知识,从而提升自身的知识储备水平。在教学活动中,教师要善于发现分析问题的不同角度,努力运用不同的学科知识去分析犯罪心理学问题。


  (五)改进考查机制


  考查是所有本科教学活动都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环节。从实践中的具体做法来看,犯罪心理学的考查无外乎开卷考试、闭卷考试和提交小论文这几种形式。但闭卷考试实际上还是典型的应试教育模式,对学生理解和运用知识的能力考查不到位;而单纯的开卷考试往往又会使学生不重视相关知识的学习,考查有流于形式的可能;提交小论文固然能够引起学生对相关问题的思考,对于提高学生的理解能力和思辨能力有着积极意义,但由于犯罪心理学课程大多开设于低年级,很多学生对撰写论文的基础知识尚且不了解,其结果就是不少学生在没有认真思考的情况下胡乱粘贴、复制他人的论文,完全失去了教学考查的意义。针对这些现实问题,我们应当改进现有的犯罪心理学教学的考查模式,坚持平时考查和期末考查的统一。平时考查重在考查学生的思考能力和理解能力,可以采用提交案例分析报告、影视剧观后感或者直接进行课堂讨论等形式来实现;期末考查重在让学生形成对本学科的基本认知,掌握最基本的理论知识并能够具体运用,可以选择多种题型进行考查,其中开放式题目或者主观题不应少于60%,而且至少要有一道案例分析题。通过这样的考查方式,能够很好地实现犯罪心理学教学的目标和任务,提升犯罪心理学的教学质量。


  作者:胡江

  第2篇:对犯罪心理学研究的思考


  一要明确犯罪心理学学科性质与定位。犯罪心理学研究既要为刑事科学以及刑事立法、刑事司法、犯罪的预防提供着心理科学的理论依据,为刑事司法实践提供着具体的方法与技术,同时能够在刑事司法中具体的方法、技术体现,并能够应用于刑事案件的侦查、起诉、审判以及罪犯心理和行为的矫治等环节,使其兼备了学理和具体方法、技术两个方面的功用。从以上犯罪心理学的功能看,犯罪心理学应该是刑事科学的一门基础理论学科,是刑事科学中的一门实际应用学科,是介于刑事科学和心理科学之间的一门边缘交叉学科。我国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必须明确其学科性质和定位,大力增强基础理论研究与提高学科理论水平,加大研究与解决实际应用问题的研究和解决,使犯罪心理学研究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研究解决犯罪及司法实际存在的一些问题上下功夫,从而发现与探索新问题与新方法,不断开创新领域,充实和丰富犯罪心理学的学科研究。


  二要掌握犯罪心理学研究发展方向。犯罪心理学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犯罪心理学研究越来越注重犯罪心理学研究结果的应用性和普遍适用性,强调犯罪心理与犯罪行为研究不但应具有较高的内部效度,还应具有较高的外部效度。其研究方式、研究方法以及研究手段也不断体现科学性的特征。正逐渐形成完整的、独特的犯罪心理学学科体系与专门的研究方法,系统化的犯罪心理学的学科知识结构已有雏形。犯罪心理学研究的目的在于应用,如果脱离应用就毫无价值,就失去自己生存的价值,因此,犯罪心理学的发展不能搞理论上玄而又玄的所谓“创新”,甚至出现连专业人士都看不懂,既不需要实证、又无实用价值的空谈理论。因此,犯罪心理学应该向以下几个方向发展:一是在刑事一体化视野中开展犯罪心理学研究;二是开展犯罪心理学方法论的研究;三是总结回顾我国犯罪心理学的研究成果和几次争鸣的意义;四是以应用为本,以服务于司法实践为目的,选择自己的研究方向和课题;五是加强犯罪心理学基本理论的建设,夯实理论基础;六是加强对现实犯罪问题的心理学研究,使之紧密联系实际;七是加强对犯罪侦查心理、犯罪人心理矫治、犯罪心理预测的研究。


  三要增强犯罪心理与犯罪行为综合性研究。近几十年犯罪心理学研究的成果表明,犯罪心理学学科不能够完全准确地解释和预测犯罪心理与犯罪行为现象的发生及其规律,必须在犯罪心理学研究基础上,综合运用社会科学研究中的其他学科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主要方法开展研究,才能对犯罪心理与犯罪行为活动的规律释义明晰。因此,犯罪心理学必须增强犯罪心理与犯罪行为综合性研究。一是加大对犯罪心理学与心理学领域内的各分支学科的交叉协作研究,从各分支学科角度去分析讨论罪犯犯罪心理与犯罪行为矫治的措施和方法,让犯罪心理学融入到心理学各分支学科间形成的动态化体系结构中,达到相互补充和相互促进的目的,从而促进犯罪心理学的发展;二是增强犯罪心理学与心理学领域外的诸学科的交叉协作研究。


  四要增强犯罪心理与犯罪行为多元化与现代化研究。当前犯罪心理学研究方法逐步走向科学,并不断完善,犯罪心理与犯罪行为研究也应该走向多元化。一是运用多种方法研究和分析犯罪心理与犯罪行为现象的发生和发展规律;二是在犯罪心理和犯罪行为研究中采用科学的实验设计;三是注重将定性研究与定量研究两类研究方法结合起来。同时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犯罪心理学研究手段和技术越来越先进,犯罪心理学研究也要融入现代化,譬如录音、录像、照相设备以及各种专门的现代化研究仪器,信号发生器、面部表情测试仪、自动记录仪、眼动仪、测谎仪等都可以为犯罪心理学研究服务。


  作者:李艳萍

  第3篇:英国犯罪心理学博士变身连环食人魔


  轰动英国社会的“十字弓食人魔”审判在2010年12月21日终结,40岁的系列杀人犯史蒂芬·格里菲斯因残暴杀害3名妓女并吃尸肉,被判无期徒刑。颇具讽刺意味的是,格里菲斯恰恰是一名研究系列杀人魔的犯罪心理学博士生,居住在布莱福德市红灯区附近。


  在2010年5月被捕后,格里菲斯对警方坦承,他以供应毒品为饵,诱骗3名街头流莺到他的公寓,再以不同方式夺命。杀人后他会肢解尸体以便弃尸,还会烹煮人肉吃下肚。他对警方称,“这是魔法的一部分”。


  自称“屠杀艺术家


  格里菲斯是在2010年5月24日被英国西约克郡警方逮捕的。线索是其居住的公寓楼的闭路监控电视拍摄到他追逐攻击受害者布拉迈尔斯的镜头。在被捕后,他向警方声称自己杀了好多人,并切下两名受害人的部分残肢,煮熟吃掉,还生吃第三名妓女的肉。


  遇害的3名女性包括2009年6月失踪的拉什沃思,她被槌子重击而死。2010年4月失踪的阿米蒂奇则被枪杀,格里菲斯把她的尸体放进浴缸,在她身上喷漆写上“我的性奴”。他还用手机自拍影片,并宣称“我是个屠杀艺术家”。一个月后,36岁的妓女布拉迈尔斯遇害,她企图逃脱,但仍被格里菲斯追上,用十字弓杀害,格里菲斯随后还举起弓向摄像头做出胜利的姿势,并用刀分尸,因为锅坏了,他生吃了布拉迈尔斯的肉,最后再把尸块装袋分开丢弃。


  2010年5月一个星期一的早上,格里菲斯所住公寓楼的管理员在例行查看周末的闭路电视监控录像时,发现失踪的36岁妓女布拉迈尔斯惊恐万分地从格里菲斯的公寓里逃出,随后被格里菲斯追上打昏。录像显示,格里菲斯走出画面,不一会儿,携带一支十字弓返回。他举起十字弓,瞄准昏迷的布拉迈尔斯的头部发射。


  公寓管理员看完录像后,大惊失色,立即拨打了报警电话。数小时之后,格里菲斯被警方逮捕。不久,布拉迈尔斯的遗体也被寻获,袋子里装有81块尸块,十字弓还嵌在头骨中。


  格里菲斯在杀人后毫无悔意,出庭应讯时还自称“十字弓食人魔”。警方透露他控制欲强烈,对案情也是选择性交代。他自称至少杀过6人,却不肯配合调查。格里菲斯在被捕后对警方形容“他的公寓犹如屠宰场”。他对警方说,他是于2009年6月到2010年5月之间,在他居住的公寓房里杀死第一名受害者拉什沃思的。他把死者的鼻子、耳朵切下来,想烤来吃掉,但房间里的烤箱坏了。他还把部分死者的肢体烧毁或扔到河里。法官彼得·奥彭肖在法庭上说:“凶手毫无悔过之意,甚至连一句“对不起”都没有对死者说……谋杀情形如此恶劣、恐怖,凶手必须在监狱中度过余生。”


  童年经历或留阴影


  法官奥彭肖在法庭上表示,格里菲斯并没有精神疾病,并且有能力控制自己的行为,但他没有控制,而是在犯罪过程中享受“控制他人”带来的快感。


  在案件调查过程中,格里菲斯自称从小就对连环谋杀案十分有兴趣。被捕后,他曾对警察说:“我厌恶人类。”他还告诉警方,“我就是奥萨马·本·拉登”。


  当格里菲斯还是小男孩儿时,他的父母就离婚了。格里菲斯的童年是与他的母亲和兄弟姐妹在维克菲尔德的一栋政府救济楼里度过的。他的一个邻居回忆说,格里菲斯小的时候很少在户外玩耍。他曾经看到格里菲斯用气枪打鸟,然后用手把死鸟大卸八块。


  格里菲斯的父亲今年61岁,已经有10年没有见过他的儿子了。在格里菲斯被捕后,他的父亲说,最初看到照片时都没有认出是自己的儿子。格里菲斯的母亲莫拉是一名侍应生,她含辛茹苦,拼命打工赚钱,将格里菲斯送到当地一家颇有名望的付费学校伊丽莎白女王语法学校读书,一年学费高达9000英镑。巧合的是,英国一个著名的连环杀手约翰·乔治·海格在20世纪初就毕业于此。学校的小学生都听说过海格的故事,他被捕后在监狱中上吊自杀,时年40岁。犯罪学教授戴维·威尔森在研究格里菲斯的案件后表示,有可能这段学校经历给年轻的格里菲斯留下阴影。


  格里菲斯在学校学习期间并不起眼。他的一名前同学说,在学校时格里菲斯不大爱说话,他喜欢武术,还曾经把匕首带到学校。格里菲斯16岁时离开学校。1992年,他因为用刀划破了一名商店售货员的脸而被拘捕,但不久便被释放。


  格里菲思多年来一直在研究犯罪心理学。他自称从小就对连环谋杀案十分感兴趣,于是上大学时就选择犯罪学作为自己的专业,读博士时又专门选了他最感兴趣的谋杀心理学。他声称,总是在文字和影像上接触种种谋杀案,后来他越来越觉得兴味索然,于是萌生恶念,决定由自己充当杀手,亲自“营造”一桩谋杀案,从而真实“体验”一回杀手的犯罪心理。


  表面友善内心邪恶


  在格里菲斯的邻居看来,他只是一个不具危险性的怪人。格里菲斯经常牵着他的宠物蜥蜴散步,他梳着光滑的背头,穿着长长的皮外套,不管什么天气都戴着太阳镜。周围的邻居称他为“蜥蜴男”,同住一座公寓楼的邻居称他“友善但古怪”。格里菲斯拥有心理学,学位,过去6年一直利用业余时间在布莱福德大学攻读博士学位,论文题目是《19世纪和现代谋杀技术之比较》。他还创立了一个名为“骷髅与美洲虎”的网站,上传了大量有关十字弓的图片。该网站还收集了50名连环杀手的照片。


  在社交网站上,格里菲斯把自己描绘成“厌恶人类的人,把仇恨带入天堂”。在一张照片中,格里菲斯赤裸上身,并引用《圣经》中的一句话,“正义的人的道路被邪恶人的自私和暴行的不公平所包围”。这句话曾在昆汀·塔伦蒂诺的电影《低俗小说》中被引用,从而变得恶名昭著。格里菲斯还在HySpace上宣称:“慈爱并不仅仅是一种生理学状态,它同样也是一种思想状态。从这个角度看,我最好是一个假冒的人类,最坏是一个魔鬼。”


  威尔森教授在看过格里菲斯斥责和辱骂其女友的录像之后称,格里菲斯是一个厌恶女人的人,他有自恋人格失衡特征。“他想成为大人物,非常非常想要出名,甚至是恶名远扬。”威尔森教授表示,从作案手法上看,格里菲斯有模仿之前连环杀人的做法,像海格、同样来自布莱福德的约克郡开膛手皮特·萨特克利夫以及连环妓女杀手斯蒂文·怀特。他说:“如果一个女人想要结束与格里菲斯的关系,他会认为这是对他的某种批评,是他所不能接受的。”威尔森教授表示,格里菲斯总是试图将过错归于其前女友——这在心理学上称为中和作用。当他谈到自己时,他会使用相当强有力的言辞,并且总是显得很跋扈。在一盘录像带中,格里菲斯对着他的前女友狂笑,威尔森教授说,“那真的很骇人”。


  格里菲斯在亚马逊网站上最喜欢的书是《再见,利兹·伯顿:美国最著名女杀人犯的审判故事》和《复仇模式:北美皮毛贸易中的跨文化杀人者》。威尔森教授表示,很明显,格里菲斯还读过《猎杀恶魔》,该书讲的是连环杀手斯蒂文“怀特。格里菲斯在作案中也采取了类似做法,将受害者的尸体丢入河中,以销毁DNA证据。“我从来没有遇见过这样的案例——一名犯罪学学生想要成为一名连环杀手”。


  被警方逮捕之后,格里菲斯表现得相当平静,他拒绝同律师讲话,并四次企图自杀。2010年11月底,他开始绝食。威尔森认为,与其他连环杀手一样,格里菲斯也想在媒体上出名。


  很少有记者或受害者亲属会忘记格里菲斯在首次出庭时的表现,当法官问他的姓名时,他挠挠头,然后傲慢地回答道:“十字弓食人魔。”受害人家属都震惊了,一名警官低声嘟囔着:“他真的是这么说的吗?”一名与格里菲斯相识数年的妓女表示,她不能相信格里菲斯就是连环杀手,他就像“一个大哥哥”。她说格里菲斯喂她吃的、给她洗衣服,并且在她无家可归的时候收留她,与“十字弓食人者”相距甚远。


  作者: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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